夏代的爵命等级一般说法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因无实据,难以窥其详。 商代也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而分为三等。一等为公、侯,他们是商族或亲族,直属于商王朝。二等为伯,是商远方的首领,周族曾为商的西伯,统辖210个小国。三等为子、男,在侯、伯之下,并分别隶属于各侯、伯,也有一些是直属于商王朝的。商代虽有等级之分,但制度并不健全,故王国维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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